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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系财政拨补经费的事业单位,隶属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。因工作需要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编外人员。招聘简章如下:
(一)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、考核、体检结果,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。
(二)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报相关部门审核后,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协商、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,办理相关手续。工资待遇按本院相关规定执行。
七、其它事项
1、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。
2、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。
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
2024年4月22日